汽车后市场

工业互联

农村农业

国际会展中心


AI服务

新博客

文章
  • 文章
搜索
简体中文

    热门搜索:米其林  弗列加  康明斯  美孚  火花塞  轮胎  空气滤清器

    语言

    二维码
    手机站
    首页 >> 资讯要闻 >>国内 >> “一带一路”律师联盟获得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特别咨商地位
    详细内容

    “一带一路”律师联盟获得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特别咨商地位

    时间:2024-07-04     作者:赵婕【转载】   来自:法制网   阅读

    近日,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(UN ECOSOC)正式通知授予“一带一路”律师联盟(BRILA)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特别咨商地位。

    联合国通过授予非政府组织“咨商地位”的方式,承认国际上重要的非政府组织,并发挥其在国际事务中的作用。获得咨商地位是社会组织深度参与联合国工作,参与全球治理的重要途径,也是社会组织得到国际认可的重要标志。“一带一路”律师联盟具有特别咨商地位后,可以多种方式与联合国建立联系,向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提供专业领域的意见和建议,参与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及其附属机构和人权理事会的活动,在特定条件下参加联合国大会及其他政府间机构的会议。

    “一带一路”律师联盟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发起成立,由“一带一路”相关国家和地区的律师协会、法律机构以及律师个人自愿加入的国际性专业组织。经过4年多不懈努力,联盟在深化“一带一路”法律服务领域国际合作,服务共建“一带一路”高质量发展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,赢得了国内外广泛认同和支持。

    下一步,“一带一路”律师联盟将积极参与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各类会议活动,持续发挥资源和专业优势,加强平台能力建设、推动国际交流合作、在国际法律和规则制定中发挥国际性专业组织应有作用,助力推动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。积极宣传“一带一路”倡议,为服务共建“一带一路”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具国际影响力的专业法律服务支持。(记者 赵婕)

    (原标题:“一带一路”律师联盟获得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特别咨商地位)

    技术支持: 网站建设 | 管理登录
    seo seo